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副院长陈锦川莅临我院讲学

发布时间:2024-12-13 责任编辑:喻雷 


 

20241210日下午,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副院长陈锦川先生受邀做客长沙学院法学院,在涵虚楼模拟法庭为我院师生作题为网络环境下新作品类型、版权侵权认定规则在实务中的运用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童伟华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百余人聆听讲座

童伟华院长对陈锦川院长的履历和知识产权领域的卓越贡献作了详细介绍,由衷感谢他来长大法学院举办讲座。

陈锦川院长回顾了电子游戏著作权保护的历程,结合相关案例的解读,指出国内法院对于电子游戏作品类型的界定存在“向一般条款逃逸”的现象。他认为电子游戏本质上是一项计算机软件,应通过软件著作权及其资源库对应的作品类型的途径予以保护。就“用户是否为人工智能生产内容的作者”问题,陈锦川院长分析了我国“AI文生图”第一案的裁判理由,从“创作”和“思想/表达二分法”两个维度对用户提示词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了深入剖析,认为在现有情景下用户不应被视为人工智能生产内容的作者。对“接触+实质性相似”规则的实际运用问题,陈锦川院长指出“实质性相似”旨在判断被诉侵权作品是否具有原告作品中独创性表达的相似,而“接触”则可从直接证据予以证明或从间接证据予以推定。

陈锦川院长的讲学,逻辑缜密,鞭辟入里。在场师生对作品类型的界定、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归属和版权侵权认定规则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也对陈锦川院长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务经验所折服。讲座在全场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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