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建设

发布时间:2017-10-18  来源:法学院 

一、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

我院遵循“育人为先、知识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的目标,以“法律课程建设国内有特色,法学教育研究省内有影响,复合人才培养社会有口碑”的为战略目标,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秉承“力学笃行”的校训,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主动适应行业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学生具有强烈的法治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素养,使学生具备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系统掌握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娴熟使用法律实务技能;熟悉法学领域相关的人文、经济、政治、伦理、社会等方面的知识。

二、专业设置情况

法学院现有理论法学、部门法学、交叉法学教研室、立法实验室、司法实验室、法学教育技术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和实践教学机构以及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财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9个二级学科组,学科组设置涵盖除军事法学之外所有的法学二级学科。

法学院法学专业设有法律实务和财税法实务两个方向,法学方向注重培养能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素质专业型法律人才,财税法学方向探索培养既能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又能够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或者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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