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学院法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25  来源:法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为全国全省(全校)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储备和选拔参赛项目,经研究决定启动法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大赛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大赛目的

旨在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组织机构

1、大赛由法学院主办,教务办承办,学工办、办公室、团总支协办。

 

张辉 法学院院长

组长

张志刚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

   法学院副院长

刘秋菊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蒋伟龙  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

   部门法学教研室主任

彭慰慰  交叉法学(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

傅诗贻  法学院学工办主任

   法学院立法(司法)实验室实验员

   法学院教学秘书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袁帅老师担任办公室主任

2、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参赛项目

本次参赛项目要求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学校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活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证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20185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院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交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15%)。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成员不少于3,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全省)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赛程安排

1、作品提交阶段

时间:201842754日,每个班级不少于2个,本院专任教师负责指导(已由学生就业专干安排)。

2、作品完善阶段

时间:201855日至10

作品完善阶段,组委会将举办专题培训会(邀请专家对参赛团队成员进行集中辅导),各团队按照专家意见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3、院级选拔赛

时间:20185月中、下旬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提交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优秀作品进入长沙学院校级决赛(院级选拔赛赛事宜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教务办、学工办统一部署本次大赛的宣传工作,各教研室、班级、学生社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做好参集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

2、各教研室、班级及指导教师要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平台。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比赛,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大赛指导、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为使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常态化,学院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4、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提高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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