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预毕业生等级考试成绩的学位审核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责任编辑:袁帅  来源:教务处 

 
 

根据《长沙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长大发[2018]31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已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等级考试的成绩情况将本届预毕业生学位条件做出了初步的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初步审核的结果,请所有学生认真核对,如发现有误,请到教务处考试中心来核实。

2、根据初审结果,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作为该生的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之一。不符合条件者,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应学位英语或学位计算机的课程补考,若考试及格也可作为授予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补考时间为414日。

3、对于专升本的学生,若在原学校取得了相应的证书或成绩,请以班为单位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提交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符合条件者可作为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之一,不用参加相应的学位英语或学位计算机的补考,提交证书或证明材料请在毕业补考之前,不超过412日。

4、在毕业前的最终审查前,还将会有最近一次的国家计算机和专业英语八级的成绩公布,可能会与少数初审不合格的学生相关,这部分学生自主选择是否参加相应学位计算机的课程补考。若没有参加学位课程的补考,且公布的成绩不符合要求,其学位审核将会延期至下半年。

5、对于延期毕业生或往届需补授学位的学生,不符合条件者也需参加相应的学位英语、学位计算机的补考或出示相关证明材料,达到授予条件,与本届毕业生一起提交学位申请表。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教务处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4261371

 

版权所有:长沙学院法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