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补答辩老师安排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04 责任编辑:法学院-教科 

根据《长沙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长大教[2018]150号文件),现就法学院学生毕业论文二次答辩环节答辩老师安排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当年度毕业论文需要进行二次答辩的,根据全体指导老师姓氏拼音首字母顺序进行安排(具体名单排序参见附表)。

二、如进入排期的老师无故不参加学生毕业论文二次答辩,则下一年度其指导毕业论文学生数量按照本年度50%计算。有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答辩,应当经院领导书面同意,并自行协调由其他老师代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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