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法学院2018年上学期15-17级综合测评分定稿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08 责任编辑:傅诗贻 

  根据《长沙学院法学院综合测评办法》,在公正公开的的原则下,法学院组织部与学习部汇总计算出了18年上学期15-17级同学的综合测评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8日-9月1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法学院学工办反应。副书记刘秋菊,联系电话:84261311。学生辅导员傅诗贻,联系电话:84261548


长沙学院法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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