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0 责任编辑:傅诗贻 

根据学校《关于2018-2019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面试考核等相关工作。

组长:张辉、张志刚

成员:宋玲、刘秋菊、傅诗贻、袁帅、韩敬、彭慰慰、蒋伟龙

二、转专业工作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各专业转出和转入的学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以内。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转专业优先考虑,不占指标。

2.公开公平原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制定转专业考核方案,在学院网站发布,同时报教务处备案。考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3.集中办理原则。转出时间为2019118日前,转入时间为31日前。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三、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2018级学生,2017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降级。

1.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学生,允许申请转专业:

1)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有不适合在原专业但仍可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身心疾病的。因身心疾病的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3)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专业除艺术设计学院的专业可院内互转外,其他不可转。高考的科类为文科的不可转理工类专业。

22017级学生已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允许二次转。

3)自己说因身心疾病不适合本专业学习,但没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

四、转专业考核办法

1.学业考核方法

一年级第一学期、二年级第三学期课程考核(不含文化素质教育选修、素质拓展等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和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可优先考虑。

2.面试考核办法

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即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1)对转出学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实际存在的特殊困难和某种疾病(含生理缺陷)、发展潜力、就业方向等方面进行面试考核。

(2)对转入学生的思想心理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学业就业规划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成绩由专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各占50%。如申请转入的学生数超过接受学生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五、转专业具体步骤

1.接收申请转出的学生申请。申请转出的学生填写好《长沙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于2019118日下午17:40前交涵虚楼A1204法学院成长辅导室刘秋菊老师处,联系电话0731-8426131113787191837

2.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考核。223日下午14:30在涵虚楼A1404对转出学生进行面试,完成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考核,将《长沙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给学生,由学生交转入学院考核。

3.上交审核通过的转出学生材料。225日将审核通过的转出学生汇总成《长沙学院2018-2019学年转专业学生情况一览表》,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4.接收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226日上午1200前,接收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已由转出学院签字盖章的《长沙学院转专业申请表》、2018年下学期成绩单或成绩单截图打印稿,材料交涵虚楼A1204法学院成长辅导室刘秋菊老师处。

5.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226日下午14:30,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名单。

6.公示。226-228日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7.上交审核通过的转入学生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31日将拟接收学生名单以及学生填报的《长沙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8.办理转专业手续。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3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学校通知)统一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

六、转专业注意事项

1.凡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确保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并保持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提交申请和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设监督、咨询电话。转专业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和要求执行,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转专业咨询电话:84261311;监督电话:84261559

3.学校同意转专业后,转入学生需提交的材料(转出学生需拿走的材料):高考档案,团员档案,学籍表,综合测评表(由转出学院年级辅导员签字并加盖转出学院公章),照片(入学时学校统一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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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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