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办通[2017]20号及《法学院2016-2017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院部评审,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与法学院学工办联系。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12日-10月16日,联系电话:0731-84261548 裴老师:17775841314
14级:胡杰 罗浩东 刘霞 凌果 张笑孝
15级:喻静 满榕华 晏依萍 梁思为 王丹
16级:王菲 卓岩 蔡君怡 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