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依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法学院学费减免评选方案》的规定,拟上报以下名单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特此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本期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表现较好学生,日常生活应当朴素节约,如有使用高档生活用品和电子设备的将取消受助资格,请全体同学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供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涵虚楼B2205谭敏捷老师处。
专业班级 | 姓名 | 学院建议减免额度 |
23法学03 | 李康 | 全免 |
22法学04 | 唐瑶 | 全免 |
24法学03 | 樊琼莹 | 全免 |
24法学05 | 牛慧哲 | 全免 |
24法学04 | 张茹慧 | 二分之一 |
22法学04 | 郭航志 | 二分之一 |
24法学01 | 陈静璇 | 二分之一 |
注:此名单为学院初审结果,最终评定结果以学校学工部公示为准。
长沙学院法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