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8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长沙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长大教﹝2022﹞14号)的要求选用和订购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涵虚楼B2406反映,公示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10日。
法学院
2023年12月6日
上一条: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廖耀群副检察长来我院开展法学实践能力培养讲座
下一条:法学院2022-2023学年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