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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考试监考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22

1、将全院的教师以姓名首字母为序进行排列;

2、英语四六级、公务员、教师资格证等省级以上的、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考试,按照顺序轮排,轮到谁就是谁;

3、院部专业课期末考试,按照每学期考试课的具体数量平均分配每位老师的监考任务;

4、学校公共课期末考试,对照学校分配给院部的指标,按顺序轮排,轮到谁就是谁;

5、监考1场即为监考1次,若考试规定必须由一个老师连续监考或老师自愿连续监考,则按照监考的场次累计次数;

6、被安排的老师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需自己去找其他符合要求的老师代替,并于考试开始前向院部报备。

说明:按照学校的规定,领导班子安排巡考任务,不参与监考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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