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1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长大发〔2017〕53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考核、研究,决定同意刘钦等六位学生转入我院法学专业学习的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3月1日—3月5日,联系电话:0731—84261548。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需反映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至法学院(涵虚楼A1204)。
长沙学院法学院
2019年3月1日
附件:长沙学院法学院2018-2019学年转入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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