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长沙学院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班集体评定工作的通知》(长大学工通[2025]22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认真评审确定的拟推选名单,在公示期内学院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发现,第十一届团总支学生会文体部负责人汤莹不符合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取消其评选资格,并按照民主评议票数结果替补为第十一届团总支学生会宣传部负责人欧阳思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12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带证明材料实名反馈,法学院学工办地址:涵虚楼B2205,联系电话0731-84261311(谭敏捷)。
长沙学院法学院
2025年11月28日
一审:谭敏捷
二审:廖生成
三审:胡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