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长沙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将有关2021届长沙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园招聘会。
6.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一次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等),成绩显著,曾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为本学院2021届毕业生总数的8%。
学院名称 |
学院总人数 |
校级优秀毕业生计划人数 |
土木工程学院 |
318 |
26 |
机电工程学院 |
351 |
28 |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
515 |
41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339 |
27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
304 |
24 |
法学院 |
137 |
11 |
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 |
367 |
29 |
外国语学院 |
310 |
2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11 |
57 |
艺术设计学院 |
276 |
22 |
音乐学院 |
85 |
7 |
合计 |
3713 |
296 |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推荐。
2.学院把关。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院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5天。
3.学校审定。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长沙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负责人。
3.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等受到处分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4.请各学院在2021年3月9日前将:《长沙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长沙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纸质档书记需签字盖章,见附件2)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1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新学生活动中心311室,并将附件2和长沙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Word版样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5.请每个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联系人:史文华 联系电话:84261348 电子邮箱:416627721@qq.com
附件:1.长沙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长沙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长沙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长沙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