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著名法学家、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博士生导师、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教授,莅临我院举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争议问题及其修改完善”讲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彭卫兵、我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丁文、中南大学法学院张杰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赵冠男副教授、法学院师生、省市司法部门代表共百余人聆听了报告。法学院院长童伟华教授主持学术报告会。
 
 
讲座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刑事司法实务中的问题展开深度分析。胡云腾教授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取得了改变刑事诉讼面貌、实现繁简分流,提升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被告人地位、强化人权保障,保护被害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以及提升办案人员积极性与能力等五大成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减轻了司法机关办案压力,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和审前羁押时间,促进了被害人与被追诉人之间的和解,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既调动了侦查人员、检察人员、辩护律师、审判人员等各方的积极性,又推动司法走向专业化和精准化。
胡云腾教授系统梳理了实务界和理论界针对这一制度所涉的七大认识分歧,包括对适用范围、法律性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性质和效力、“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应当提出何种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量刑建议以及法院审查、调整和采纳量刑建议等。他认为,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原则性强,存在大量“未明确”领域,导致实践操作中争议频发。他认为对确定刑量刑建议要摒弃“一刀切”,实行差异化量刑建议,以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最佳平衡。关于量刑建议的提出时机问题,要根据案件信息完备程度和量刑建议形式,差异化选择提出时机。
 
 
胡云腾教授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原则和思路。一是要坚持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基本立场不动,建议设立“认罪认罚案件协商处理程序”或“认罪认罚案件特别程序”,并健全律师辩护制度、完善量刑指南等配套机制;二是要严格区分认罪态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精准界定、区别对待,将仅有“认罪态度”的情形剔除出制度适用范围;三是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造为“认罪认罚协商制度”,建议修法嵌入“协商权”,明确“协商程序”;四是要适当拓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特定刑事案件的适用,明确适用的具体条件与规则。
 
 
胡云腾教授精彩的讲解和独到的视角引发了同学们的深度思考。在互动提问环节,胡云腾教授围绕如何落实司法机关的告知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知情权,如何避免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动力变为压力,如何避免虚假认罪等问题,亲切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
 
 
童伟华院长认为本次讲座极具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并向胡云腾教授致以诚挚谢意。他认为本次讲座紧扣现实问题,针对性很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对于完善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前瞻性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