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理论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一、备课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备课是教学过程的起始环节,是教师在课堂讲授之前进行的教学设计准备工作,即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的特点,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对教材内容作教法上的处理,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和规划教学活动。备课环节主要包括把握大纲、钻研教材、搜集教学资料、分析学情、准备教学日历、设计教案、开发课件、准备教具、实验预做等工作。
(一)备课环节质量标准
1.教学内容
(1)把握教学大纲:明确所授课程在本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理解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的相互关系;领会教学大纲精神,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掌握本课程内容的深度、广度及要点、重点、难点、疑点。
(2)钻研教材:清楚与本课程有关的“已学课程”和“后续课程”的内容及相关知识点,熟悉本教材的知识结构,把握教材的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了解插图的构思及意义、练习的安排与解答等,有针对性地拓展备课内容;能够深入挖掘教材中有利于学生能力培养和思想提高的思政元素,合理融入教案之中。
(3)搜集教学资料:能够广泛阅读有关教学参考资料,并能结合教材的不足向学生推荐学习参考资料,能够针对所授课程的内容,广泛搜集典型案例和工程案例,并融入教学内容之中。
2.学情分析
(1)学生知识基础:了解所授对象的生源构成,清楚学生的文化基础和已学课程情况,研究学生的知识水平现状。
(2)学生学习能力: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品德意志、学习态度和思维方式,了解学生自学情况和学习习惯,掌握学生在学习方面的个体差异。
(3)学生学习要求:针对本课程,收集学生在学习上的疑点、难点和对教学的意见等,能根据所获得的信息,恰当设计或修订教学方案。
3.教学方法
(1)教学方法:能采用讲授与自学、讨论与交流、指导与研究、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理论学习与实践实习等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注意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学。
(2)教学手段: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选择适合的教学手段,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教育技术将传统教学手段与信息化教学手段优化整合,增进教学效果。
4.授课结构
(1)教学步骤:能够结合讲授内容合理安排教学步骤,对学生预习、导入新课、讲授新课、复习巩固、课末小结等有精心的构思,做到有条不紊、环环相扣、严谨有序。
(2)时间分配:能够根据不同内容、不同要求及重要性,科学划分教学时数,同时结合讲授内容合理安排每次课的时间进程,做到内容紧凑,时间分配科学。
(3)教学组织:精心设计教学环节,重点难点突出,师生双边活动安排适当,计划周密科学,能够联系生产实际、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做到教书育人。板书设计合理。
(4)教学日历:认真编写教学日历,表中各项目完整,说明清楚,理论教学、辅助教学(实验、操作、讨论、习题)等环节安排科学。教学日历在学期开学前编制完成,第一周经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后及时提交。
5.教学资源
(1)教具器材:熟悉常用教具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教案设计中明确上课演示要用到的教具和器材名称。
(2)案例资料:针对专业课程教学需要,对典型案例资料进行梳理,其资料的引用和介绍写入教案,做到安排紧凑,突出实效。
6.编写教案
任课教师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学进度安排精心设计教学,编写教案。教案撰写一般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使用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过程和适量的作业布置等,此外,教案还要注意设计学生参与教学的环节,并附推介必要的参考书目。教案一般以2课时为单元撰写。
7.制作课件
任课教师应积极开展多媒体课件及各类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制作和使用,丰富课堂教学,使信息化教学资源与纸质教案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不允许教师直接使用教材自带的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
(一)备课环节质量评价方案
1.评价方式
以教研室为单位,通过审阅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和课件等,按《长沙学院备课质量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内涵和评价方法,对教师的备课质量进行评价。
2.有关说明
备课环节质量评价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同行评价,质评中心组织专家抽查,公布检查结果。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90≤优秀<100;80≤良好<90;70≤中等<80;60≤合格<70;不合格<60。
二、课堂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课堂教学是理论教学的中心环节,也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方法恰当、仪态大方、语言生动、板书合理、联系实际、教书育人、气氛活跃、组织有序,使学生获得知识、发展智力、培养品德、提高能力,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课堂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1.教学态度
(1)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在品德、言行、举止、作风上能为人师表,能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对学生的学习体现人本关怀。
(2)责任心:工作责任心强,对自己、对学生严格要求;备课认真,讲课熟练、精神饱满;教案规范、有特色、质量高。
2.教学目标
(1)教学对象:熟悉授课对象,教学目标明确、体现本科教学的特点。
(2)知识目标:讲授新课前能准确、简明扼要地向学生展示本教学单元的知识目标,明确学生应掌握的知识点。
(3)能力目标:在讲授新课前,能使学生明确在本章节的教学中,应培养哪些能力,上课前做好这些教学目标的展示。
(4)学习提示:通过教学目标的展示,对学生在本章节的学习中提出要求,对学生复习和预习给予有效指导。
3.教学内容
(1)思想性: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能结合教学内容,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能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2)科学性:教学内容正确、科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
(3)先进性:讲课内容新颖,注意知识更新,能反映当代科技成果与水平;专业课能将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介绍给学生。
(4)有效性:重点难点突出、信息量大;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知识传播,更注重方法传递。
4.教学方法
(1)多样性: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有效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
(2)针对性:能够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的个别差异,因材施教,能够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
(3)时代性: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念,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富有时代气息;尽可能采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手段,效果良好。
(4)学法指导:能够结合教学内容有效渗透对学生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的指导。
5.教学组织
(1)导入新课:导入新课自然、贴切,目的性强,能够温故知新,对本节课的内容、方法和理论阐述的思路有提示作用;具有新颖性,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讲授新课:新课讲授生动、完整,能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突出重点,讲清难点;能通过双边活动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积极思考。
(3)归纳总结:课末归纳小结清晰、准确,能突出重点,使学生对概念的外延和内涵、知识的内在逻辑联系、解题的一般思想方法有准确的把握,结尾生动有趣,富有启发性。
(4)辅导答疑:必修考试课程每学期至少专门安排1-2次辅导答疑,可采用集中辅导、电话答疑、电子邮件、QQ、微信在线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
6.教学素养
(1)教态:衣冠整洁、朴素,仪表端正,亲切和蔼,举止文明;教态自然大方,为人师表、形象好。
(2)语言:语言准确、简洁、流畅,使用普通话,声音宏亮、清晰;语速快慢适中;表达生动有趣,抑扬顿挫,以手势助说话,以情感人,并富有启发性、形象性和逻辑性。
(3)板书:字体规范、工整、美观、清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简洁易记,板面安排利用合理,图表清晰、准确、美观。
(4)课堂组织:善于课堂管理,教学组织紧凑,教学活动生动有趣,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学生能全神贯注地认真学习。
7.教学效果
(1)学生上课注意力集中,学习有积极性,参与程度高。(2)教师能有效地管理课堂,教学秩序良好。
(3)教师教学特色鲜明,受到学生欢迎。
(二)课堂教学环节质量评价方案
1.评价方案
采取听课、测评的方式和领导听课、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长沙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为依据,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工作使用专门表格,分为教师用表与学生用表,对任课教师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
优秀对应教师用表中的“好”,学生用表中90~100;良好对应教师用表中的“较好”,学生用表中80~89;中等对应教师用表中的“一般”,学生用表中70~79;
合格对应教师用表中的“较差”,学生用表中60~69;不合格对应教师用表中的无成绩,学生用表中60分以下。
2.评价方法
3.学生评价方法:教务处每学期17—18周定时开放教务系统学生网上评教模块,以供学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教师评价方法:由教务处或质评中心或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随机或有组织地听课、评课,课间可随机给学生发放调查表,课后认真评议,形成书面意见和评议成绩,并向授课教师进行反馈。
三、作业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作业有利于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一)作业环节质量标准
1.态度
(1)教师态度:态度端正,明确作业的目的,十分重视作业教学环节。
(2)学生态度:明确作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对待作业。
2.设计
(1)类型:类型全面,形式多样,有阅读、实验、操作、调研和社会实践等。
(2)内容:内容全面,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基本知识的理解与应用,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的培养。
3.布置
(1)难度:布置作业能与课堂教学内容相结合、相呼应,循序渐进、难易适度。
(2)数量:每门课程均应依据其性质布置相应的作业量,数量适量,次数恰当,以能达到训练目的为度。
(3)要求:对学生的作业应达到的标准和完成的时间提出明确要求。
4.批改
(1)批改:学生的作业一般要求全批全改,对于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经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可适当减低批改量,但批改量不得少于总批改量的1/3,并注明成绩和批改日期,对做错的作业要求及时订正。批改后的作业一般应于下次布置作业前返还学生。一般每学生每期检查次数应不少于4次。
(2)记录:作业批改记录详细,成绩登记认真。
5.讲评
(1)适时:在作业批改的基础上,适时进行总结和讲评。
(2)认真:讲评认真,既能对学生作业中共性的错误进行纠正,也能对学生不同思路进行总结和介绍。
(二)作业环节质量评价方案
1.评价方案
以《作业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按《长沙学院作业质量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内涵和评价方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90≤优秀<100;80≤良好<90;70≤中等<80;60≤合格<70;不合格<60。
2.有关说明
作业环节质量评价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同行评价,质评中心组织专家抽查,公布检查结果。
第二部分 法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一、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一)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校外实习是学生巩固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生产管理知识、锻炼工作能力、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相互学习的重要途径。按照《长沙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长大教〔2024〕66号)制定本标准。
1.实习准备
(1)具有一定数量的比较稳定的实习基地和实习点,实习场所具备专业实习所需要的设备、资料等基本条件,能够满足专业实习教学要求。
(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详实的实习大纲和具体的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
(3)有科学、规范的实习管理制度及措施。
2.实习指导
(1)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校内外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工程实践能力或教学经验及实习组织管理能力。
(2)实习指导教师应坚守岗位,严格按实习计划进行工作,全程负责学生的实习活动。在实习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和生活,督促学生根据职业道德要求开展实习,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习结束,及时写出实习总结。
(3)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学生提交实习鉴定表,在实习单位的配合下公正、科学、准确地对学生实习成绩作出评定,并请实习单位签署意见。
3.学生实习
(1)在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指导下,按照实习要求进行实习。尊重实习单位指派的老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按时完成实习日记、实习作业。
(2)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擅离实习岗位。
(3)实习结束后,及时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认真撰写实习鉴定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阅,交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实习日记、实习鉴定表交院存档。
4.实习考核
(1)考核由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2)考核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中的思想表现、劳动表现、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成绩评定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
(3)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5.资料归档
实习归档资料包括指导教师的实习计划书、指导书和总结,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实习归档资料由学院资料室收藏。
(一)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评价方案
1.评价方案
以《实习(实训)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按《长沙学院实习(实训)教学质量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内涵和评价方法,对该环节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90≤优秀<100;80≤良好<90;70≤中等<80;60≤合格<70;不合格<60。
2.有关说明
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质量评价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质评中心组织专家抽查,公布检查结果。
二、毕业论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毕业论文是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撰写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已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与检验,能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学术规范和科研创新能力,也是从业、创新创业的适应性训练。按照《长沙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长大教〔2024〕58 号)制定本标准。
(一)毕业论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1.毕业论文准备
(1)有内容详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毕业论文大纲、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有易于操作、合理的评分标准。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科研工作背景和有指导经验的中级职称以上相关专业的教师担任,助教和未从事过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工作,但可安排参加协助指导工作。校外指导教师应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或技术人员。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个别专业如因特殊原因超过此范围者,应经本学院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的学生,可聘请具有符合资质的中级以上研究人员和指定的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教学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并协调有关问题。
(3)设备、材料、场地准备充分,安排合理;文献资料充足,针对性强。
2.毕业论文选题
(1)毕业论文课题双向选择,合理安排。
(2)课题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能够结合社会实际,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鼓励研究来自现实中的真问题;课题应不断更新,降低重复率;课题数量充足,保证至少一人一题(最好多于学生人数10%)。
(3)课题需经教研室集体审定,严把质量关。
3.毕业论文实施
(1)毕业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教研室审查和学院审核后方可发给学生。任务书要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及进度安排,并给学生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2)学生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开题工作,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后由教研室审定。
(3)学生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教师必须随时掌握学生工作进度,及时辅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答疑。各学院组织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学生撰写中期报告,指导教师审查中期报告,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进行中期检查。
(4)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需经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学生只有在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均同意的前提下方有资格参加答辩。
4.毕业论文质量
(1)毕业论文一般用汉语简化字打印,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正文应不少于0.6万字,毕业论文资料按照目录要求准备齐全,各项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2)毕业论文按照学校对各专业的不同要求进行书写。要求写作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观点明确,逻辑性强,文笔流畅;理论推导或证明正确、过程合理、数据无误、计算准确。
5.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结构合理、专业性强,有权威性。答辩委员会人数不少于5人。
(2)各专业应根据毕业生人数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组答辩教师不少于4人(含秘书)。秘书原则上由本专业专任教师担任,须与其他老师一样至少对每位答辩学生提出一个问题或建议,并参与打分;秘书若为非专任教师担任,则答辩组老师不少于5人,至少有3位老师对答辩学生进行打分(不包括指导本学生的老师)。
(3)答辩程序科学合理,答辩教师能严格履行答辩程序,认真质疑,所提问题有深度、有效果;答辩小组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答辩记录。
(4)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构成,由答辩小组汇总后报院答辩委员会批准。要求严格成绩评定标准,成绩评定客观,优秀率控制在15%以内。
6.资料归档
毕业论文归档资料包括每个专业制定的计划书、课题汇总表和总结,指导教师的课题申报表,学生的毕业论文资料(包括毕业设计说明书、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评审表,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装订)。毕业论文归档资料由学院资料室收藏。
(二)毕业论文教学环节评价方案
1.评价方案
以《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按《长沙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内涵和评价方法,对该环节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90≤优秀<100;80≤良好<90;70≤中等<80;60≤合格<70;不合格<60。
2.有关说明
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评价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质评中心组织专家抽查,公布检查结果。
第三部分 课程考核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一、课程考核环节质量标准
课程考核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旨在指导、督促学生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长大发〔2024〕43 号)制定本标准。
(一)考核方式与时长
1.考核方式。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具体的考核方式,并由开课学院审定,任课教师应提前向学生公布。
2.考核时长。笔试和机试的时间一般为120分钟(体育、艺术类课程除外),考核题量应与考核时量相吻合。听力测试的时间一般为60分钟。口试(面试)的时间一般为每人20分钟。考核时间不得在考核过程中临时更改。
(二)命题与成绩评定
1.考试课程
(1)命题原则。考试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制定双向细目表,根据双向细目表编制试卷。制定双向细目表的原则是:试卷双向细目表要求考核的知识单元应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知识单元,题量适当,题型多样,分值分配合理;试题有一定的难易梯度,能分辨学生的掌握情况。试题的难度适中,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下简称“三基”)部分的题目、实践应用题目和知识综合应用题目占比符合课程目标要求,体现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2)命题制卷。各门课程在命题时应拟定覆盖面、试题份量、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的重复率(按分值计)不得超过15%,本学年试卷与前两学年试卷重复率(按分值计)不得超过15%。试题要严谨明确,避免产生多义、歧义或误解的情况。试卷插图要准确、清楚。试题拟定后,须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主观题应提供“答案要点”),对答题的每个要点应分别给出评分要求。
(3)试卷审批。出卷老师完成试卷命题后,要填写《长沙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审定单》,报教研室主任和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的试卷交专人保管。
(4)试卷评阅。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进行试卷评阅,所有笔试试卷一律用红笔批阅。试卷记分必须同时记有卷首分、题首分和小题分。每题评阅记正分,未全对的主观题应标出知识点分或观点分。每本试卷必须有评卷人和复核人签名,试卷评阅记录不得随意更改,若因笔误等原因需要更改时,应同时有评卷人和复核人等至少两人签名。
(5)试卷分析。试卷评阅完毕应填写试卷分析表(一般以行政班为单位,分级教学、俱乐部制教学以教学班为单位)。每份试卷分析表应以该门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认真分析学生的答题情况,重点就学生对该课程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相关能力目标的实现、教与学两方面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进行归因分析,并据此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教学改进措施。
(6)成绩评定。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总评成绩一般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各部分成绩评定的依据应明确、合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一般由期末考查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各部分成绩评定的依据应明确、合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2.考查课程
(1)考查命题。采用试卷方式的考查,其试卷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面广,着重考核学生对本课程:“三基”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行提交论文、设计或作品等方式的考查,可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选题或任意选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2)成绩评定。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一般由期末考查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各部分成绩评定的依据应明确、合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三)制卷和试卷管理
1.试卷印制。试卷由开课学院安排专人于考试前四周送交教务处统一印制,并及时领取。
2.试卷保密。要做好试题流转全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试卷交接要办理登记手续,未启用试卷(含备用卷)、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应存放至保密柜,并指定专人保管。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内容,接触试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考试完毕,试卷应如数收回,并由开课学院妥善保管。
3.试卷管理。加强试卷管理、试卷分析工作。各学院应在每学期对本单位考试的试卷进行抽样分析,做好考试质量(效度、信度、难度、区分度等)分析评价和师生教学质量评价。
(四)成绩管理
1.成绩录入。成绩评定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并于学期结束前将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院将任课教师录入的电子档案成绩打印输出(一式两份),经任课教师签字,并经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签字后,分别交教研室(实验室)、学院存档。教学(考核)过程中形成的原始成绩档案由学院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2.成绩查询。学生可通过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阅其所有课程的考核成绩。
3.查卷及更改成绩。学生如对评分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周内申请查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查卷结果由相关学院填报,并经学院院长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学校教务处。经查实成绩确实有误,由任课教师填写《长沙学院更改课程成绩审批表》按流程申请并审核,教务处根据审核结果统一办理。
(五)考核资料管理
1.笔试课程考核资料存档要求。笔试课程的考核资料分原卷册、答卷册装订:
(1)原卷册装订依序为: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装订封面、双向细目表、原始命题试卷(AB卷)、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命题审定单、考场情况记录表、封底;
(2)答卷册的装订依序为:学校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试卷装订封面、责任人签名表、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输出的课程成绩单、手写原始成绩、试卷分析表、所有考生答题试卷、封底。采用阅卷系统阅卷的笔试课程,答卷及评阅过程电子资料(包含评阅计分、核分、统分,以及评阅人、复核人签名)按行政班刻盘保存。
2.机试课程考核资料存档要求。机试课程考核资料的考生答卷电子文件刻光盘保存,考试材料册装订依序为:学校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试卷装订封面、双向细目表、原始命题试卷样卷、样卷答案及评分细则、命题审定单、责任人签名表(有人工阅卷部分)、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输出的课程成绩单、手写原始成绩、试卷分析表、封底。
3.特殊考核方式课程。特殊考核方式课程考核资料的电子文件刻光盘保存,其他材料册装订依序为:学校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试卷装订封面、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加盖学院公章)、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输出的课程成绩单、手写原始成绩、试卷分析表、考核过程资料、封底。
4.考查课程。
(1)考查课程的笔试存档材料包括:试卷、答题纸、原始成绩单、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输出的课程成绩单、考场情况记录表、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等;
(2)体育课程考核存档材料包括:课程考核实施方案、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输出的课程成绩单、手写原始成绩、考核过程资料等。
二、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方案
1.评价方式
(1)各教学单位的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质量按《长沙学院课程考核检查意见书》进行评价。
(2)试卷质量按《长沙学院课程考核质量评价表》采取抽样检查的办法进行评价。
2.有关说明
课程考核质量评价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质评中心抽查,公布检查结果。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
法学院
2025年3月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