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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考研自习室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5-07-01

一、准入原则

本自习室专为法学院考研学生设立,优先满足备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学的使用需求。


二、考勤管理


1. 获得固定座位的同学应按时到室学习,无课时须在自习室内自习。

2. 学习部将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进行随机抽查。

3. 累计发现3次无故缺勤者,学院将收回座位并重新分配。


三、秩序要求


1. 保持安静:入室请将电子设备调至静音,禁止声音外放,需发声时必须使用耳机。

2. 减少干扰:请轻手关门,轻声走动,物品轻拿轻放。

3. 如需背诵或讨论,请移至七楼指定区域,此类情况经核实不计入缺勤。


四、环境维护


1. 禁止携带任何有气味的食物入内。

2. 不得食用发出较大声响的食品(如瓜子、薯片等)。

3. 保持个人卫生,不乱扔垃圾,不脱鞋脱袜。

4. 严禁室内吸烟。


五、座位使用


1. 对号入座,不得占用他人专用座位。

2. 爱护公物,保持桌面整洁,禁止涂鸦。

3. 个人物品请妥善放置,不得侵占公共空间。


六、节能管理

最后离开的同学请负责关闭灯光、空调等用电设备。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请同学们相互提醒,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