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五四表彰工作制度
一、评选类别、范围
1.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2.优秀团干:凡担任团支部以上职务(含支委)满一
年的团干部均可参加评选优秀团干。
3.优秀团员: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团支部活动、履行团员义务的在校团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参考依据:
1.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工作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完善;基础团务工作扎实,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对团支部的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支部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团小组会每月不少于一次,每一教育实践活动均开展),积极准确录入团支部其他信息;定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推优入党程序健全规范;
2.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能充分发挥团支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能够有效全面发动支部团员参与“青年大学习”(每一期的学习率为100%)和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团员学风正,素质高,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优异;
(3)团支部委员表率作用突出,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和荣誉奖励。
(二)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参考依据:
1.优秀团干:
(1)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或成绩排名在团支部靠前,无挂科违纪行为;
(2)上学年团员评议为优秀;
(3)工作中能够发挥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青马工程”(含已结业和正在学习课程)等理论学习,能够有效开展共青团各项工作,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上学年或本年年度志愿时长达到20小时以上;
(5)团支部成员民意满意度和认同度高。
2.优秀团员:
(1)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成绩中无挂科违纪行为;
(2)上年度团员评议为优秀;
(3)能够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自觉参加“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团内民意满意度高;
(4)上学年或本学年年度志愿时长达到20小时以上;
(5)在支部各项活动中,表现优异,能够履行团员青年 各项义务,支部其他成员民意满意度和认同度高。
三、评选说明
1.年度评优表彰工作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评优评先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
2.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评选指标的相关要求申报相应材料,材料需简洁扼要,排版清晰明了,切勿过度包装;(见模板团支部材料)
3.对于特别优秀的团支部,法学院团总支可推荐其中 一个团支部直接获评“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
4.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和团总支召开支委会进行推选,可参考上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