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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制度

信息来源: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5-09-20

法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制度

一、关于综测材料收集

组织部会在每月发布综测收集材料的信息;公示综测初稿时将附加“综测问题收集表”,以供反馈综测问题。

1.若参加了可加综测的、但组织部未收集到名单的活动,需自行上交材料证明或者联系相关部门及时公布名单。

2.若获得证书上未体现名次,但实则该奖是在比赛中以前三名的成绩所获得的,应自行证明并在上交的材料上注明。

3.若上交的材料以多人的表格形式呈现,请自行标注自己的名字,并注明班级与学号。

4.综测分数一学期一清算,本学期所获的的综测材料需在截止日期之前上交,否则该材料在下学期将作为过期材料不予加分。寒暑假所获得的综测材料将会在下学期第一次收集综测材料时计算。

5.参加明确规定综测加减数额的活动一律按照活动所制定的分数加分,额外颁布的证书将不予加分。若参加此活动明确表示只加素拓,则即使活动结束后额外颁布证书,该证书也不予加分。因此此类证书不需上交材料。

6.各班组织委员收集综测材料时,应进行初步审核,不能加分或过期材料请勿上交。

二、关于综测分数加减

组织部将会在每月发布综测加减项目明细表的初稿与定稿,若整合学期最后一次综测分数时若定稿仍有错误,将会额外发布综测终稿。在公布该表的初稿后请务必认真查看,有错误需及时填写组织委员转发至班群内的“综测问题收集表”,届时组织部负责人或干事会依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即使反馈有误也会详细告知其合理理由。若超过本月截止日期仍未及时反馈相关问题,该项目分数本月将不予修改;若在综测终稿发布后仍未反馈相关问题,该项目分数将不予修改。即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三、计算方法

每个同学的综测加分项分为了基本素质与实践创新两项(综测加减项目明细表最上方有注明),两项都以80分为基准分,并在该基准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减,直到100分封顶。最右边的那一列是扣分项,扣除的分数直接计算在基本素质的总分里。因此最后大家都会有两个类别的综测分,期末成绩=专业成绩*60%+基本素质*20%+实践创新*20% 。

注:所扣除分数不与溢出的综测相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