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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风建设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01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风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为目的,以提高教师的全面素质为核心,以培养教师的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精神为重点,大胆创新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切实促进我院优良教风的形成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教风建设的目标

通过加强教风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师生关系、影响教学效果、影响学风建设的突出问题;使全体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师德风尚进一步彰显,教学质量意识和教书育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钻研教学、参与教改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形成“厚德博学、乐教爱生”的优良教风和“教学相长”的全方位育人体院,不断探索教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从而使院总体教学水平大幅提升。同时,通过加强教风建设促进教育教学环境和设施的不断优化,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三、教风建设的基本原则

1.强化师德建设的原则。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院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要正确处理师德与师能、教书与育人的关系,将师德建设置于重要位置;教师应当树立“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理念,尊重学生,爱护学生,自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处事,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探索创新精神。

2.尊师重教的原则。全院上下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的理念,依法维护教师权益,千方百计地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从而增强教风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3.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教师应结合实际深入系统地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做到躬行善诱、教学相长。要优化教育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循序渐进、常抓不懈的原则。教风建设是学院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院上下通力协作,常抓不懈。要以切实解决教风建设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循序渐进,全面推进。

5.鼓励创新的原则。要鼓励教师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教学风格,要鼓励教学单位创造性地开展教风建设活动,增强教风建设成效。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教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院长

成员: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务办主任、教指委代表、教学督导团代表

2.组织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利用每周教研活动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长沙理工大学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使命感,使每位教师都能按照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把教学各个环节做好、做细、做实。

3.强化教学管理,通过“听课评课月”活动狠抓课堂教学

进一步完善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以教风促学风,实现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在全院初步形成“严谨笃学,修德育人”的良好风气;教务办派人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进行学院网上公示;通过开展“听课评教月”活动狠抓课堂教学。

教学过程管理包括: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实验、实训、大型作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的管理。教学过程管理中要始终坚持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师生双方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讲授过程中,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授课计划,合理安排每一堂课;教师有责任维护好课堂纪律,对于不遵守课堂要求的学生,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课后任课教师要根据讲授内容布置相应的思考题和作业,同时给学生指定答疑时间,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严肃课堂纪律,强化课堂管理。开展“听课评教月”活动期间,要求院领导、深入课堂,认真进行听课评课并进行总结。要求教师和学生上课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教师要敢于管理,对学生迟到、缺课、上课说话及睡觉等影响课堂秩序的不良现象,要进行制止并做出妥善处理。

4.加强考试和成绩管理,实现考试及成绩管理规范化

严格执行按教学大纲命题、教考分离、流水阅卷等措施;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试和监考纪律,规范考务及成绩管理。配合学工部门,深入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坚决杜绝考试舞弊现象,对考试作弊的学生,严格按照院规章制度给予处理。加强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提高服务意识,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做到“四及时二严格一完善”,即出题及时、改卷及时、成绩报送及时、成绩反馈及时;严格考场纪律、严格监考纪律;完善考务管理体制,对考试成绩分析不成正态分布的课程要及时寻找原因。

5.提高服务意识,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教学管理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工作要严谨细致,讲求效率。认真履行学院教学管理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杜绝教学和教学管理事故的发生。形成一支团结务实、开拓创新、作风深入、精干高效、善于带领全院师生谋事业求发展、富于凝聚力、向心力和团队精神的教学管理队伍。

6.严格过程管理,落实考核制度

把开学前、学期中的教学检查和学期末的教学考核落到实处。教研室要开展月检查活动,对各任课教师的备课、上课、课后作业布置与批改、学生成绩考核、教学进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其检查情况要详细记录,作为教师工作状况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教务办每学期要组织对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同时,要加强教学评价工作,完善听课制度,把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的听课任务落到实处。

规范教师的教学环节。明确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教师在各教学环节中的职责与任务,杜绝教师旷教或未经批准调、停、代课等现象;消除上课迟到、早退现象;保证各类教学文件规范齐全;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与答疑、课程考核等符合教学要求。

继续开展并完善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制度,提高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

7.严格执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加快新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

每位新进教师和青年教师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学校及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能够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新引进专业教师必须熟悉本专业的各个实验、实践环节。各教研室主任要做好新教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8.开展教学评比,促进教学改革

教务办牵头,组织“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评比”、“优质教案评比”、“优质课件制作评比”、“优质课评比”等教学竞赛活动。根据学校督导情况简报,对受到学校表扬的案例在学院网上公告并给予奖励。对教学优秀奖获得者和参加各类教学比赛获奖者给予奖励。倡导并鼓励教师开展有利于增强教学效果的一切创新活动和教学改革措施。

9.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学院

2025年3月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