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供良好的学习、休闲环境,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促进法学院文化建设,增强社区凝聚力,保证大家能够文明、和谐、有序的使用知行一栋六楼学生“一站式社区”功能室,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本功能室由法学院集中管理,全天开放,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开放期间将由学生会安排值班人员安排管理,学生功能室管理由法学院学生会负责,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统筹管理,学生会值班人员落实执行。
二、若遇有活动需使用本功能室时,管理方将提前发布清场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收存的个人物品,将由值班人员统一收纳至功能室储物柜,有问题请反馈给学生会自委会。进入功能室的同学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遵守功能室的使用规范。
三、活动人员应自觉爱护和保持功能室公共卫生,严禁在功能室内乱丢垃圾,乱扔纸屑、果核、食品袋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功能室由值班人员每周进行清扫,维护好功能室卫生情况。
四、严禁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禁止在功能室内进行赌毒黄、酗酒、打架斗殴、迷信结社及偷盗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注意爱护室内的各种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功能室内电源的使用要按学校用电有关规定执行,禁止私拉私接外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功能室内的电灯、开关、空调、电视等电器设备,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拆装、私自调整系统设置。
七、使用完毕后务必自觉关闭好电器开关、门窗等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八、本管理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法学院所有。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