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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团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实施方案(试行)

信息来源: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5-09-19

法学院团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建设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对发展团员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切实增强共青团员先进性。

一、总体目标

加强入团积极分子团的理论知识学习,加强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培养一批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的新时代团员队伍,为党的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时间安排

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

三、实施对象

法学院学生入团积极分子。

四、入团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入团动机端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言行,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群众威信,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起到带头作用。

3.具有奉献精神。

4.团支部收到入团申请后,应及时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若无专业课挂科、考勤不合格、政治立场明显不坚定、受处分等情况,团支部可以确定其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5.年满14周岁、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培养考察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